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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奔俏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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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轻舞飞扬的卢卢同学就每天和黑乎乎的石油,油砂,油页岩打交道了,本来就是一个纯文科脑袋,对化工一窍不通,再听英文授课,实在云山雾罩。帮教授做Research项目,人家需要找出科罗拉多尽可能多的天然气生产项目,我找了一大堆管道运输项目,费了牛劲不说,还完全南辕北辙。幸好悟性不差,悬崖勒马后终于找到了正确的方向。看来文艺青年还是能屈能伸的。
以为自己的才情已经被黑乎乎的石油糊住了,一天宁宁同学问我,1932年清华大学入学考试出了道对联题,上联孙行者,下联是什么?据说当时只有个别考生对出来了。我不假思索的答曰:毛润之。虽然当时的答案是胡适之,但是偶的答案还是很靠谱的。宁宁同学对偶的崇拜顿时如滔滔江水,我顿时觉得,无论在任何艰苦环境下,一定要把博客事业进行到底,否则就是对不起自己横溢的"才华'啊!
除了应对焦头烂额的专业课,还得努力找暑期实习。加拿大的公司比美国保守得多,不重视暑期实习。几家大石油公司貌似很重视实习,条件却是职工子女优先,剩余的合格申请者,不用面试,随机抽取。曾经有50%中奖机率的彩票放在我面前,我都没有中过,何况这样的海选?不过凭着我有遇上宁宁同学这样的福气,说不定这些公司果真抛个Offer给我呢?
本着宁可错杀一千,决不可放过一个的精神,偶开始艰苦卓绝的寻找实习。人到用时方恨少啊,寻寻觅觅的结果还是冷冷清清。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对献身祖国能源事业的向往,所以遇到困难,我不怕不怕啦,就等着
2007年最重大的事件便是我毅然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阔别家乡父老,一个人踏上飞往加拿大的飞机,万里寻夫。原本想辞职后好好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再来加拿大的,但是因为答应了宁宁同学一起过元宵节,所以匆匆忙忙的辞职,飞往加拿大。这些年父母已经习惯了我的离别,但出国前在家呆了十天,爸妈一个劲的问:妹妹这一走,什么时候才能回国啊?我安慰他们,其实出国与我呆在北京的日子本质上没什么区别,我照例每周都会给他们打电话,每年都会回国,但他们总觉得心理距离很遥远。十几年来,我和姐姐从没分开过,虽然有一段时间,吵架吵得天翻地覆,恨不得两个人离得远远的。“我走后谁罩着你啊?”在外表柔弱的姐姐面前,我豪放而强硬。“是啊,你走后没人罩着我了。”在机场别离的时刻,我分明看到了姐姐背过脸去留下的眼泪。还有我的公婆,待我如同女儿,看到漂亮衣服总会想着给我买,宽容地对待我这个没什么生活常识的儿媳,帮我打点好出国的行囊。只要有人往来于北京爱城,公婆都会给我们捎来很多好吃的。
毕业5年后,2007年我再次重返校园,虽然MBA已经不再是什么耀眼的学历光环,但是对于我这样的复合型人才,也只能当MBA了。我欣喜的感觉到,英文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当然,中文也在不断退化着。结识了一帮江湖儿女,平日在一起吃吃喝喝,日子过得倒也兴趣盎然。
全职主妇的理想提早了一个Decade的在2007年到来。开学前半年,无所事事的在家里闲混,开始经营两个人的生活。无师自通的掌握了
2008年的第一天,我才想起2001年12月31日在北大迎接最后一个新年时和同屋姐妹们许下的诺言:2007年12月31日,毕业5年后,让我们相聚在未名湖畔的石坊。那时的我们,觉得青春很长很长,长得没有尽头,2008年遥远得如同天方夜谭。
当年信誓旦旦的约定,不论在地球的哪个角落都要回未名湖的约定,却在真正到来的那一天,被我遗忘了。我曾经是多么小心翼翼的珍藏着这个约定啊,想到五年后相聚在未名湖边的情景,我是那样激动不已的期待着。我想象出了大家都会在5年里寻找到自己的幸福,但我没想到,这个日子,会被我在遗忘中度过。
我不知道那帮姐妹们是否还记得当年我们的约定?或许在行色匆匆的都市生活中,他们也已经遗忘了这个意义特殊的日子。生活的本质就是在不断遗忘中前行,作为生活在北京,快要步入而立之年的人来说,有太多重要的东西需要记住:房价上涨了,股价上涨了,职位升迁了……记住一个如同儿童时代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的约定,似乎有些痴人说梦了。而我呢,我生活在民风质朴的加拿大,我依然保持着与年龄不相符的纯真,但我为什么也会遗忘呢?这种遗忘残忍的提醒着我,我的青葱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上初中时第一次听赵传的《你我的约定》,就莫名的喜欢上了这首歌,当时的我,十足是未赋新词强说愁,我哪里知道什么是约定,什么是分别,什么是重逢啊?十多年后,我触摸到了赵传沧桑声音背后的无奈,还有一种淡然的从容。我们是需要独自面对生活的,注定有的人只是生命中的过客,有的人会陪伴一生。
招聘公司Cutco号称是北美著名的刀具制造商,成立50多年来都以直销为渠道,而且主要招聘在校大学生为推销员。几次三番的和我们确定面试时间,面试前一天又打电话又发邮件的再次确认时间地点,强调一定要着正装面试,貌似一个很正规的大公司。第二天我们驱车半小时,在一片荒芜之地中找到一幢破落小楼中的一个破落房间,便是公司在埃德蒙顿的总部了,火热的心顿时变得冰凉。面试我的是一个小年轻,面对她,我连侃侃而谈的心情都没了,敷衍着一问一答,最后她热情地握着我的手说:祝贺你,你被录取了,还写了一份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力图制造一种众里寻我千百度的效果,让我感激涕零而努力工作。我哪有那么肤浅啊,努力在脸上堆出笑容,心里想,要是我毕业时找工作也这般容易该有多好啊!
刚考完试,就有三天的公司培训,主要是介绍公司的各式刀具以及如何推销。在座的6名学员,除了我和赵同学长相端庄,学识渊博(好歹是个MBA),其他人均是光怪陆离的高中毕业生或本科生。培训师也是个长相狰狞之人,说话语速超快,要是我3个月前参加这样的培训,肯定每天一头雾水,现在居然能够听懂90%,看来每天被班里的阿黑阿叉们折磨,还是有助于提高听力的。
第一天的培训主要是介绍Cutco牌的各种刀具,吹嘘得神乎其神,简直让人误以为是削铁如泥的绝世好刀。当然啦,价格也相当不菲,五把菜刀就卖一千多加元。作为一把菜刀打天下的中国人,我实在很难相信有人愿意花一千多加元买几把菜刀,但这个公司的确存活了50多年,说明销路还是不错的。中国人能用一把菜刀,切丝切片切块,外国人非得用不同的三把刀才行,中国人就是比外国人心灵手巧啊
曾几何时,我还是个积极上进的小年轻,以高度的学习自觉性大考大玩,小考小玩,不考不玩。当年的死党,学习都不好,所以他们很不平衡,为什么我们一起上课聊天,逃自习去打球,放学在街上四处游荡,最后我上了北大,而他们都没考上大学。
恍然间,离开北大已经五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属于那个扎着麻花辫,顶着一脸青春痘的时代了。在社会上混迹了五年,明白了世界上还有远比考试成绩更重要的东西。再次回归校园, 对待考试心态便上升到尽人事而知天命的境界了。还不停的安慰自己,对于MBA来说,社交能力远比考试成绩重要,于是我更乐得成天打着Networking的旗号,把有限的时间用在了无限的吃喝玩乐上。
教领导力的理查德是没任何实战经验的学院派,给我们的第一个作业是写学习领导力心得。我好歹也是见过猪跑的人,再加上对文字有洁癖,所以总想一写惊人。特地把《激荡三十年》看了一遍,抑制住内心的激动,洋洋洒洒写了1700字。哪知一看得分,居然低于平均分,评语是没有联系教材内容。我难道就不能写点自己对领导力更深层次的思考吗?我气急败坏,把外国同学的高分作文借来学习,研究之后发现水平与我初中写读后感如出一辙,超级八股,终于明白为什么托福,GMAT的作文模板为什么经久不衰,我于是更加坚定了对理查德的藐视。领导力本身就不是靠书本能得到的学问,期末考试却让我们死记硬背的记住各章内容,还有N多课外读物的细枝末节。如此变态的考试,只有突击了,花一天的时间把书本内容浏览一遍,觉得没有胸有成竹,也至少成棵草了。到考场一看题目,气得恨不得投笔罢考。模仿一下他的出题风格,换作中文,便有如下选择题:华南虎事件的主角周正龙是哪个地方的人?正确答案是陕西省镇坪县人。这可是MBA的领导力考试啊!这样的考试严重侮
本着开眼看世界的原则,卢卢同学对各色人种都是以礼相待的,遇上稍微变态一点的鬼子,也用“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包容了,谁让我们经历了5000年的文化积淀,而鬼子压根就是文盲呢?但卷毛还是让我出离愤怒了。卷毛是一个顶着一头卷毛的小屁孩,家里拥有一个Motel,就有一种拥有了世界的虚幻感。眼睛长在头顶上,对班上绝大部分同学都视而不见,唯独对班上一个43岁的加拿大中年妇女大献殷勤。这厮不仅头发卷,舌头也颇卷,以至于一个学期即将过去,尼日利亚黑哥们自诩的“标准伦敦腔”我都能听懂50%了,可还是听不懂卷毛的卷曲英语。
MBA的很多作业都是小组完成的,除了卷毛,我组另外一个加拿大人也是个大舌头,说话含糊,语速贼快,不带停顿,真怕他一口气把自己憋死,每次讨论我只能集中十二分的注意力听他们说鸟语,所以听多于说,他们就理所当然的以为我没有Sense了,我们组的那个虽然有口音但英语流利的巴基斯坦哥们尤纳斯也被彻底忽略了。肤浅啊,肤浅,俺在中国混的时候,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啊,市场经济,房价飙升,人民币升值,奥林匹克,俺每天都分享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啊,见识总比他身居老林,在Motel里天天给客人换洗毛巾被套的多吧。
本着好聚好散的心态,不想和这种没见过啥世面的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一般见识,反正下学期和他不是同一个专业,和他合作的概率几乎为零。但是在做市场营销项目之前,他还是让我忍无可忍了。发营销案例之前一个月,老师就说我们可以自由组合小组。我和尤纳斯一再表态,缺少卷毛和大舌头地球照样转,他们可以选择和别人重新组合,但是需要提前通知我们。卷毛
当我看到加拿大Remembrance Day的主题“Lest We Forget”时,又想起了《马语者》的结尾。每年的11月11日是加拿大的Remembrance Day,以纪念在一战,二战,朝鲜战争以及阿富汗战争中牺牲的加拿大士兵。两三个星期前,纪念的气氛已经浓厚的弥散开了。人们胸前别着红色罂粟花,表达着对牺牲的加拿大军人的崇敬,学校的网页也变成了满地的罂粟花,鲜艳的绽放着提醒我们不要忘记。
用红色罂粟花象征牺牲,源于加拿大医生约翰麦克拉 (John McCrae) 陆军中校所写的一首诗《佛兰德的战场》。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奉命前往法国弗兰德斯接收加拿大阵亡将士。他亲眼目睹了战场的惨状,目睹了田野里绽放的红色罂粟花。他抑制不住悲伤和激动,在一张碎纸片上写下了这首传世的名作。
每年埃德蒙顿的主要公共场所都会举办盛大的纪念活动。虽然我只是个异乡人,却也在红色罂粟的召唤下,一大早就前往学校体育馆,参加悼念活动。体育馆的看台上已经座无虚席了,加拿
十月的第一个周末是加拿大的感恩节,因为加拿大冬天寒冷,所以感恩节比美国早一个月。教堂组织了一个感恩节晚宴,一顿丰盛的晚餐后是感恩节晚会。虽然依然是几个儿童的走调歌唱表演,一个中国女孩小提琴,钢琴表演之类已经演过很多次的节目,但还是很有感恩气氛的。其实每天带着感恩的心态面对生活,人就会简单而纯粹很多,生活也会快乐很多,如同我,一见阳光就乱灿烂。加拿大残疾人特别多,每当看到他们,我就会觉得自己异常幸运,还有什么理由庸人自扰呢?感谢父母,给了我健全的身体,培养了我健全的人格,感谢上苍给了我一双虽然超级近视但可以看世界的眼睛,感谢曾经苦苦挣扎的日子,教会了我坚强的面对生活,感谢公婆,养育了学业优秀、心中充满爱、乐观豁达的宁宁同学,感谢宁宁同学,当年慧眼识珠,拯救了一个即将步入大龄的女青年,当然也拯救了他自己。幸福得头晕啊,不能再写下去了,省得有故意炫耀之嫌。
随后MBA学生会又组织了一个感恩节聚会,地点在某同学家。外国人的聚会总给人一种不够尽兴之感,主人提供场地,来客自备各种食物,这显然不是好客的中国人的待客之道。聚会的主要内容就是端上一杯酒,干聊,很多人为了Networking,积极主动地自我介绍,热情洋溢的与你谈笑风生,转身之后,完全忘了名字,下次再见,如同初见,再积极主动地自我介绍,然后再谈笑风生。这哪有在沸腾渔乡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来得痛快啊。中国人有举重若轻的本领,严重的问题,在轻松的饭桌上谈笑间就搞定了,而外国人呢,则举轻若重,屁大点事,西服革履,正襟危坐,程序化的Networking,一点都没有诸葛亮唱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