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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雷之吼*评论

《战国策》曰:豫让遁逃山中曰: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吾其报智氏之雠矣。

司马迁《报任安书》曰: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

无论“士”是为“知己者”去死,还是被“知己者”所用,都是在说一个有益的问题,只古语中的“士”只是在说男性,而在如今,无论男女都会为真正了解自己的朋友去心甘情愿的付出,而女子却是否会为“悦己者”而妆扮呢?

换作古代,可能性是存在的,但也绝非全部,而在今天,让一个女生为了“悦己者”而妆扮自己,行,除非这个女生对这个“悦己者”也有好感。

然而,《礼记》要求女子“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谈及感情却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旦嫁出则“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封建思想统治下的社会,作为一个女子,则一生没有自己去喜欢的权力,可见其地位之低下。其女子即便是“为己悦者容”也不能让旁人知晓,否则便视为不贞。

如今,男女平等已经作为每个人心中最基本的原则,任何人都有权力去喜欢一个人,讨厌一个人,在这个前提下,虽然不会有哪个女孩子随便把喜欢一个人挂在嘴边,但真若喜欢却也不怕为人所知,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何须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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