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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海南省高院对石雪的上诉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石雪是李国平的老板昔日能量巨大,可石雪都没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何况李国平呢?我相信法律终将李国平绳之以法,主也不会宽恕贪婪的心,自首吧,李国平这是你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海南华银负责人被控贪污2.6亿案终审维持原判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东方网

 

 

  “海南华银”、“大连证券”这两个倒下多年的金融机构再回人们关注的视野。近日,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石雪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石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海南华银”、“大连证券”这两个倒下多年的金融机构再回人们关注的视野, 7月9日上午,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石雪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这个牵涉面甚广、错综复杂的案子把人们又一次带回那个风云动荡的金融混乱年代。 2002年3月30日,一起由海南华银、大连证券、新华证券、秦皇岛商业银行等十余家金融机构联手伪造金融凭证诈骗中国人民银行巨额兑付资金震动了中央,涉案金额高达264亿元,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成立专案组,对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的海南华银等多家机构立案侦查,史称“330专案”。 至2004年,“330专案”中已有6起案件移送司法审理,而时为海南华银和大连证券两家机构负责人的石雪是专案系列中的关键核心案件。石雪面临着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金融凭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6项罪名指控。 时光回到2004年12月23日下午5点,长达9天的石雪案一审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落下帷幕,这是海口中院成立以来审理时间最长的案子,海口中院一位工作人员当时告诉记者,与该案有关的卷宗达190多卷。当时激烈的法庭辩论持续了6天多,在庭审中,石雪除对金融凭证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表示异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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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人民网上刊登了原海南华银老总石雪案的再审消息,石雪和梁勇的合伙贪污手法与石雪和李国平涉嫌联手贪污国企上海兆基何其相似如同一辙,我在此祈祷上帝以及上天所有神灵:石雪李国平的贪污罪行以及那些庇护石雪李国平的腐败分子一定要受到法律惩罚和神的惩罚! 一定的! 阿门
特快:石雪案最新消息(2008-07-10 10:01)

 

原海南华银老总石雪被控贪污2.6亿案二审

 

2008年7月10日 05:24

来源:人民网 作者:陈颖 李顺成 选稿:邵弃疾

 

  东方网7月10日消息:对中国金融业多少有些了解的人,对于“海南华银”和“大连证券”这两个名字想必不会陌生,这两个曾经在中国金融界风云一时并造成极大震荡的“金融大鳄”即使在他们被有关方面关闭之后,仍然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因

三、  2005年---至今我的举报及其对本案处理的有关情况

1、关于我的署名举报情况:

我于2005年10月向中纪委、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央行、国资委分别邮寄了题为《330大案尚未终极 石雪李国平有案要查 “举报信”》和《亿万国有资产岂容蚕食“ 举报信”》的署名举报信, 之后,中纪委的同志曾电话告之我己转海南省纪委处理,2006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王斌同志电话告诉我:公安部己将我的举报信批转到上海,由于石雪案子和海南华银事宜由海南管辖所以他己联系了海南华银清算组,他还告诉我2001年他负责过对李国平涉嫌挪用巨额公款一案的侦查,所以对我举报的情况比较清楚,他明确的说,上海金琦上海兆基都是海南华银的国有资产,包括上海富诚公司是国有控股公司,李国平私自搞的那些股权变更都是无效的,一再叫我放心说这些国有资产很快就可以收回国有的,谈到追究李国平的法律责任问题时他客观的说这些问题应该由海南司法来决定。

2006年6月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银行、海南华银清算组和2006年9月海南省公安厅经侦处都派人专程向我进一步了解举报信中的有关情况,之后我多次向他们递交了有关补充情况等,并与他们保持联系至今。

2、我所了解到

李国平 : 原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泰盛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昌安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基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天缘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欣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益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中汇金融外汇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聚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凯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鹅湖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华银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兴西路证券营业部的董事长、总经理, 自1992年以来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不择手段伙同原海南华银国投总经理石雪(在押,公安部3.30大案主犯之一)大肆的持续的贪污、侵占、侵吞数亿国有资产, 为国有资产切实的有效的尽早的回归国有以及李国平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侦查和相应的法律制裁,特此举报如下:

 一、  1992年---2001年李国平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

1、          有1994年用假发票冲帐贪污700万之嫌。上海金琦实业发展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注册资金人民

神灵在, 善恶必报!(2008-06-11 14:41)

致相识相交十余年言而无信的李国平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咋公还私时候,最难将息。三人两友朋党,怎敌他,司法利剑。十余年,费心机,不料水中捞月。害人终究害己,神灵在,善恶必报无疑!国有资产,兆基金琦富诚,岂容贼鼠吞!秋风起,虚荣尽褪,李国平,怎一个愁字了得?

日记 [2008年04月20日](2008-04-20 11:07)

                     关于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涉嫌违法事宜的公开

                                       举        

                                    事实不容否认与篡改

 

 2003年10月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鹅湖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签约合作进行无锡鹅湖开发,11月24日富诚公司将6000万汇入鹅湖公司帐户进行工商增资注册验资,第2天即11月25日上午在工商银行开出资金到帐验资单后当天下午立即把6000万元划到富诚公司的另一个控股公司“上海中汇金融外汇

继续公开举报(2008-04-20 10:54)
 

          关于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事宜的公开举报 、

 

            提供虚假公司资料骗取工商注册登记的是不是犯罪???

 

 原公司法206条规定: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结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上海富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的工商注册登记的总股本是6000万元,向上海工商局提交的企业年检财务报表上:资产合计4.6亿,负债合计2.7亿,对外投资仅为4424万,其中向无锡鹅湖公司投了2600万,向上海中汇投了1002万,向上海聚源城投了800万,向上海富迪投了22万,而事实上的对外投资高达16650万,具体如下:

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