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笔记之:
“惜生”的悲恸 “护生”的难题
——读杜甫两首诗
其一:《麂》
永与清溪别 蒙将玉馔俱
无才逐仙隐 不敢恨庖厨
乱世轻全物 微声及祸枢
衣冠兼盗贼 饕餮用斯须
当年大批评家金圣叹批点此诗曾说:“何忍多读,然又不可不读。”老象今读亦同感。此诗读来,真令人悲痛得欲哭无泪,为一活体生命遭遇的无奈与悲惨!首句“永与清溪别”,劈面便向我们揭露:一个活泼自在的生命已经落入人手,沦于无力回天之绝境!永别了,清清的山泉与溪流!再不能像以往无忧无虑地嬉戏于自然山水之间;别了,永远永远!这是多么惨痛的告别、分别、道别与离别!读这样的诗句,方知大诗人体物感慨之深,写他物,又何尝不在写人类自身啊!
接句“蒙将玉馔俱”,道尽了无辜者的下场——成为他者席上的美味珍馐!“玉馔”这个情象,明赞实讽矣!一个“俱”字,想见满桌山珍海味,而以一个活体生命作成的肉糜,在此不过是一道菜在其中点缀而已,面对如此的生命价值糟蹋,本应令人愤慨,然诗人代言以“蒙将”这个情辞奉献于此,似乎表明有幸身列其间,怎不对大摆宴席者表示感谢?其反讽何等辛辣!
三四句“无才逐仙隐,不敢恨庖厨”。是说一般百姓的人生,本来平凡。“无才逐仙隐”表白了普通生命面对厄运的无奈:既不能修仙升天而逃避杀戮,也没法隐匿起来躲避追捕。既无才也无力,岂敢有“怨恨”之心!“不敢恨庖厨”这一句意辞,以任凭宰割的悲哀陈辞,表白了弱势生命只能逆来顺受的悲惨心境!
五六句“乱世轻全物,微声及祸枢”,以“乱世轻全物”一语道出身逢“乱世”之悲之痛,杜甫《羌村三首》写战乱回家亦有“乱世遭飘蓬,生还偶然遂”之慨叹。社会崩溃动乱,遭逢国破家亡,人生危危,人心惶惶,抛家别业,保命尚且自顾不暇,哪里还有保全家园完整的奢望!动乱之期,“全物” 被漠然而轻视,那是势所必然。此刻回望处在盛世的当今,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仍然被血腥屠杀,日复一日面临覆灭之灾,依然不能保全生命的完整与物种的完全。整个星球之自然生态遭此肆无忌惮的毁坏,这种罪恶杀业导致的可怖未来,人类只能自作自受了——生命的使命在于物种遗传,今天的人们胡作非为,实实在祸延他们的子孙啊!
“微声及祸枢”,哪怕声音再小也会引来大祸临头!哪怕表白再轻微亦会飞来横祸,成为殃及自身的祸根!这是多么可怕的生命处境!一面是“全物”遭到轻蔑,一面是“微声”引来重击!乱世乎,盛世乎,有何分别?“微声及祸枢”岂是仅为麂鹿画像,不也是当今社会某种让人胆颤心惊的言论语境之写照!何时方能令普通生命切切实实地免除恐惧耶?
走笔至此,诗人忍不住一腔愤怒,脱口而出!——
衣冠兼盗贼 饕餮用斯须
全诗这一结句,真如发一狮子吼,骂得痛快之极!“衣冠兼盗贼”——这些衣冠禽兽!这帮强盗蟊贼!!!“饕餮用斯须”——就是这样狼吞虎咽大吃大喝,将他者的性命变作转瞬之间的口腹享用!“斯须”,只是一会儿,为时极短暂。可想而知这伙饕餮者大吃大喝扫荡餐桌风卷残云的情形!看到这种排场,想到这种场景,一个人只要还有良知与正义,对惨遭不幸者还有同情与悲悯,也会忍不住拍案而起指斥痛骂的吧?难怪大诗人杜甫要发如此霹雳之声,警告世人了。
杜甫此诗,既写物(麂鹿),也写人——那些麂鹿一样普通平凡而原本自在生活的弱势群体。他一面抒发一已之悲愤心境,一面痛斥某些社会权贵形如盗贼的的恶行与病象!全诗倾吐一腔悲恸,最后让愤懑不平之气脱口而出!这是一曲痛悼自由生命丧失自在生存的悲歌,同时也是一篇以诗人良知为弱势群体请命,奋然声讨强势病毒戕害无辜的檄文!
2012年4月19日初稿,5月24日润色
其二:《缚鸡行》
小奴缚鸡向市卖 鸡被缚急相喧争
家中厌鸡食虫蚁 不知鸡卖还遭烹
虫鸡于人何厚薄 我叱奴人解其缚
鸡虫得失无了时 注目寒江依山阁
杜甫这一首《缚鸡行》,一般人多半会以为是在表达一种哲理。此种观点看来不无道理,连大批评家金圣叹亦认为诗人是在“借鸡说法”。那么,杜甫在这里说的是什么法呢?他是怎么说的?他说得怎么样(是否正确又是否到位)呢?
咱不妨对以上问题试作解读。
第一、此诗所说,是“护生”之法。
你看,这诗将诗人的“护生”心行——保护生命的思考与行为——设定在一个场景性叙事情景之中。当家奴忙着抓鸡,搞得鸡群一片惊慌之时,主人急忙喝住,并命令为那些准备提到市场出售的可怜生物解开捆缚,一律放归!这一场风波由此暂且平息。然而诗人的使命,是对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现象加以思考:事情的起因竟然是“家中厌鸡食虫蚁”。为什么?鸡吃虫蚁有什么问题吗?现代养殖业不是大量繁殖虫蚁作饲料喂鸡鸭鱼群吗?而在这里,却是为避免鸡吃虫蚁,干脆将鸡卖掉!古人和今人,其作法竟然是如此地大相径庭:“护生”与“杀生”,这是多么鲜明的根本性区别!在此诗中,似乎是杜甫家人感到,鸡吃虫蚁也是在“杀生”,这样的情形使其为之不安。这些诗句向我们透露了“盛唐时期”某些社会风习的信息:既然有家奴,可想而知杜甫其家那时或许比较殷实,或许尚未经历“安史之乱”;既然是“厌鸡食虫蚁”,可见杜甫的家人颇有慈悲心——联想盛唐时期神州大陆从皇帝到平民的信佛与礼佛盛况,杜甫家人这种想法与作法,应是其受佛教观念影响而不愿杀生:为避免对如此“杀生”的纵容,同时也隐含“为他物着想”之意,即避免让“鸡”造出更多的“杀业”,便要将鸡卖掉。这种慈悲心态,比起当今社会一逞口欲的人们对各种动物的肆意杀害,实乃天渊之别!中国古代这种社会风气多么令人仰慕,多么令人向往……
回到诗中情景,在此诗中,诗人的观察与思考并未停留于此。他发现家人只看到“鸡吃虫蚁”是杀生,而不知“卖鸡与人”也必然导致杀生——卖掉的鸡会“遭烹”呀。这似乎引起了我们的大诗人进一步的如下解读:“虫鸡于人何厚薄”——人类为什么要对不同的生命厚此薄彼,作出如此不合理的价值区分呢?既然佛教认为“众生皆有佛性”,倡导生命价值平等,当然不应该有自以为是的分别心,即人为地舍弃一些生命去成全另一些生命!于是,老杜摆出家长的权威姿态(其中自然隐藏着他经过思考自以为正确的判断意见),喝令家奴解开捆鸡之索,“我叱奴人解其缚”。完成了他“护生”的思考、态度与行为。
事情似乎回复于风平浪静,然而,诗人的思考并未停止。显然,他发现自己的“护生”之举不过使问题回到原点,他的作法并未解决“鸡食虫蚁”的“杀生”问题!既要护虫蚁,又要保鸡命,究竟该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不亚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样的难题吧?现在,诗人似乎为之困惑了,不禁陷入对于“鸡虫得失”的深深思索之中。诗人最后得出什么结论呢?此诗的结句表明,他独自一人来到郊外,立青山傍亭阁,目击江水长流,神思飘然远引——
鸡虫得失无了时 注目寒江依山阁
这就是大诗人杜甫的回答!这样的结语似乎可视为非常的“完美”!我们之所以这么说,只是站在诗性表达的立场,当我们用诗性话语的视点来看,应该说杜甫这样的说法既不失其诗人名份又显得意味深长!显然地,诗性话语移情入景使主客体打成一片,情景交融,使不可直露的“说理”隐骨藏锋而化理于无形,进而使人回味无穷……以这种化实为虚的手法作这样巧妙的话语表达,岂不是优秀诗作追求的意趣境界么?上文曾有一问:诗圣杜甫在这首诗中,是“怎么样说”(用什么话语?手法?)的呢?这在诗人的诗性叙事中已清晰可见:(一)、通过他者的“非理”作法,表明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地看问题与做事是不应理的。(二)、通过自己的观察与思考得出“虫鸡平等”的结论与行动——喝令奴人解鸡之缚。
由此引出第三个问题,即对于这护生之法,诗人说得怎么样呢?正确否?到位么?
以上解读,似乎已经解答了这个问题,即杜甫将“护生之法”说得相当完美——岂止正确到位而已。
然而不!上面的解读,只是从诗性立场、诗性观点、诗性话语与诗性手法角度而言,当然也可说是对杜甫思想(诗想)水平所作的友好设想。但这并不等于解决了那个既要护虫蚁,又要保鸡命,究竟该怎么办的难题。这个问题依然原封不动地摆在我们面前,杜甫他并没有拿出一个让人可以进行正确操作的清楚答案,他没有交出一份让人们信服的答卷。诗人显然回避问题的正面回答,将其完全交给读者去思考。这从诗性表达的角度无可非议,甚至可说非常巧妙地让人寻味无穷;这样的言说是漂亮的,然而对实际的解答却于事无补!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发现大诗人杜甫在这里不过玩了一个滑头而已。
以杜甫“读书破万卷”的学术修养,人们完全有理由期待诗人对此难题给出一个清明的答案。然而,我们失望了。杜甫未能回答这个问题的因由,咱只能猜测其过于注重忠君与民生的儒家学术立场导致其认知的局限,不可能越过社会国家的界限,从生命本性的根本来探究这一问题。他所持的生命平等观依然是不彻底不究竟的,他所扮演的仍然是一个超越事外评说“鸡虫得失”的评判者角色。可见,要真正在事实上实现生命平等的局面,是多么不容易!
不过作者毕竟是诗圣,如果我们沿着诗人暗示的诗意寻思,便会发现古往今来倡导生命平等的观念多么稀缺;倘若认真对如何实现生命平等价值观进一步深入追寻,便会导致对人类自我中心主义的质疑。这可说是诗圣杜甫此诗对自我认知局限的冲击,这也使这首诗为现代人突破人类自我中心作出了颇具启迪性的诗性贡献。
杜甫这首诗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生命平等,万物和谐相处的问题。对于这个重大问题,人类从古至今的若干学说包括当今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似乎都没有法子真正解决。很多教派与学说无不坚持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以对人类有益或有害,能否为人类所用作为价值标准衡量别的物种。比如基督教就认为其他生命是上帝安排与人享用的。因此不时有基督徒大块朵颐地享用大鱼大肉生猛海鲜!认为吃其他动物之肉为天经地义,即别的动物生来就是为人类享用的观念,至今仍被众多学派与教派奉行而视为当然,这种病毒观念流行至今给人类带来的危害,现在越来越明显,势将导致全人类走向万劫不复的自毁灭深渊!人类中心主义导致的愚痴行为,别说千年之前的诗人杜甫对鸡虫得失的思索得不出一个明确的批判,哪怕当今那些著名的研究生物学与生命现象,与不断在各种媒体上信口开河的专家学者教授,其自以为是的科学态度与科学言论,无一不在误导人类令各种毁坏生命生态的恶行愈演愈烈!
显然,要真正做到生命平等,人类绝不可自以为是,做一个生物链上高高在上君临其他物种的法官!不打破“人类自我中心”的荒谬神话,人类将不可避免地遭受宇宙法惩处,在自作自受的道路上愚执下去!
以笔者近年接触佛教之后的粗浅认知,导致诗圣杜甫困惑难解的“鸡虫得失”难题,实在是一个普通佛弟子都能轻易解答并能正确处理的小儿科问题:人只要能够坚持素食,所有的问题就能够从源头开始一揽子解决。问题是,除了佛教倡导不杀生而且倡导放生,以及当今少数倡导素食主义的团体,与自觉茹素的少数人,其他人能够做到只养不杀,不买卖,不杀害其他生命物种吗?
那么,人类的前景,真是可忧得很了。
窃以为要真正地尊重生命(各种动物与人自身)的本性,彻底解决并践行生命平等,万物和谐相处的问题,只有按照佛陀的榜样与教导去做,舍此决无他法。
2012年5月24日
注:如何按照佛陀的榜样与教导如何践行生命平等的理念,是另外的话题。真正关注此问题的人可以上众多佛教网站去看相关言说。本文不在此展开。但不妨提供一些线索:
比如佛陀在因地(往世未成佛之前)修行时“舍身饲虎”、“割肉喂鹰救鸽”等故事;为救五百商人而杀一强盗的做法等等,看起来颇不可思议,然而其中蕴含了如何正确选择取舍人的思想行为与如何正确对待其他生命的真理,未可等闲视之。佛教的护生论说与做法,当然是与其正确洞悉宇宙生命真相为基础,正确把握真理实相为根据的。所以才有慈诚罗珠仁波切的如此之说:(大意是)佛教早已经来到山顶等待了,现代科学还在山脚徘徊哩。
一个小附录
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蚊子、苍蝇、蚂蚁、蟑螂等困扰,尤其是家有小孩的年轻父母,绝不忍心孩子被蚊虫肆意叮咬,作为佛门弟子,又不能将它们杀死,怎么办呢?希热多吉师兄曾说,当遇有蚊子叮咬他,他便念六字大明咒供养之,蚊子立即飞走,对蟑螂亦如是。后来,蚊子和蟑螂在他们家绝迹。我当时还不大相信,后来我亦照办,蚊子和蟑螂在我们家亦几乎绝迹。吾弟(并未皈依佛门)在老家的农村,夏天家中蚊子极多,每天要打死许多的蚊子,自听我“不能杀生而要发慈悲心和菩提心”,天天念大悲咒30遍和六字大明咒上千遍,奇怪的是,现在他在蚊群中静坐念咒一个多小时内蚊子竟然不咬他。事实上,任何生命之间都是可以沟通的,(见湖心亭看雪客博客《不杀生,怎样请走蚊子、苍蝇、蚂蚁、蟑螂?》)


加载中…
添加到我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