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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无大小
生于所爱
物无美恶
过则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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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米客
博文
In the Heat of the Sun(2008-11-15 03:36)
首先,当要提到这部电影,我得先聊一些其它的事。
貌似小颜阿姨和我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啊,又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此情景就连在饭否上都能重叠,可想而知这句话的魅力。
然后,当我在爱情上长跑,第一次追一个男生时,也用到《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台词做铺垫。所以说,此电影深深地shock了我。
起初是一位年老的师兄要我看他博,里面写着关于他大学的一些事,就涉及到了在宿舍看片的年代,然后我知道了《阳光灿烂的日子》。记得当时他的描述是,他们看了很多遍,很多遍。
当我做影视广告作业的时候,一直在回忆夏雨那个在黄昏里飞檐走壁的镜头。
 
I‘m back(2008-11-14 07:25)
话说有一天我和室友说:亲爱的,我要搬去大巴,要知道,豆瓣,饭否,大巴,三位一体。
然后美女说:啊!你搬了我怎么办?那我也搬。
我乐了。
然后我讲:搬家工具现在不能用,新浪搞了限制。【边说时边捣腾“转日志”】
话音刚落,居然搬成功了百分之二十,太囧了。然后我就有了大巴。
 
那天空空问我:你舍得?这博这么多年了。
也没有吧…… 反正我从不回顾自己写的日记,一回顾就会觉得多么幼稚,接着就删掉。所以无所谓感情不感情,不过话讲回来,其实博客和饭否显示了我的两个不同的精神层面,一个可能“虚无”一点,另一个是“逗乐整蛊”,haha.所以说这个博客充满消极以太。
 
我跳进来的时候发现正好是第10000个访问记录,真是太河蟹了,也蛮伤感。要知道,逝者如斯。
The memorial day(2008-11-08 14:31)
今天是个伟大的纪念日。
话说我很嗨皮。
有需要帮洗衣服的,CALL ME.
有想被请喝酒,CALL ME.
有想倾诉的,CALL ME.
……
反正我所有不爱做的事今天都愿意做,随叫随到。
CALL ME.
 
祝大家快乐。不管你是火星人,吉普赛人,还是木卫二人,天狼星人。你们都快乐。
最后,墨墨万岁。
 
PS:以后不管穷成什么样,我想我都有“动力”了。
如果有一天(2008-11-07 14:49)

不置可否,我快毕业了。

而其实,过去和未来一样,漆黑一片,混沌一片。这几个词实在是很巴陵后,但是形容词匮乏,只好重复回收使用了。

从前“绿毛水怪的海域”是我的怨妇场,我在上面发小姑娘的牢骚,和谁谁谁吵架,和老妈闹矛盾,生气,愤怒,抑郁,以及恐慌,还有其它的一些消极无比的东西。所以我从不倒回去看日记,以免看了就会删。

然后一路走到现在。

我依旧和女孩子们闹矛盾,这个问题就好像盘绕不去的痨病。身边永远潜伏着把你拉回现实的人,他们会因为一点小事导致你不再因“意义、形而上”而烦恼,而是逼迫你去计较“说错一句话、谁的错”这样的看似无聊实际也很无聊的问题。而我依旧烦恼自己的与人相处模式,也烦恼那些藕断丝连,杂乱不堪。

不过,却不在博客上大放阙词了。

我依旧会和老妈吵架,只不过没有了一争到底的愿望。每次吵架后都想哭得要死,因为过去的某一天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真正没办法原谅的人反而是你

棉花造型的天空

无意拍到自己的影子

黄昏黄昏我是黄昏(2008-10-19 00:39)

    第一句:如题。

第二句:我需要个思维恋爱。

解释:我们之间只喜欢对方的想法,在各自眼里对方都是虚体,然后我们都可变幻无穷,这样就不容易分开嘹~ 也就是说希望我的丈夫永远都不要太了解我,离婚太麻烦,因为厌倦而离婚的男女太高频了~

第三句:最近实在是实在是累疯了……

我们的剧今儿扫了一眼,果然很和谐的,墨墨很适合走文艺路线~

先来几张剧照:

我这是在做什么?

叮叮咚咚(2008-10-02 17:00)
一;这篇文章走的绝对不是“黑皮”风,别被名字给骗了。
二;听说饭否上不能怨妇,于是我又来折磨我的博客了。
 
下午醒来时发现寝室就剩我一个,好像多年前的场景又在那千回百转地重演,烦心。
周边有很多人而你不和他们说话是一回事;但空无一人你还是不用说话那绝对是另一回事。
是的,我孤独了。
“孤独”二字在我的脑中心里那叫一个泛滥,它们不断地叫嚣,然后卡带……
孤……独…… 就酱。
 
实话,我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了。
其实有很多地方可以去,但是去了还是会一样的黑糊糊干脆就不去了。我就爱这样,没做之前就否决掉它带来的笑点。我的一位饭友他说:看多了美剧会变笨的。原以
Calla(2008-09-29 20:34)
Calla means 'Together forever'
and I really don't know who's the human will sent it to me one day.
whatever,
who care.
 
A hug
  
 
A blank world
        
有趣的故事(2008-09-24 20:00)

1994年美国报界评出十大最离奇的新闻,其中一条新闻是这样的:
    这一年的3月23日,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出了一具尸体,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
    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楼发高的楼房顶部跳下自杀的。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被枪击,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而未能如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性质又有了变化。当时,九楼的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

我有一个重大的发现,就是当人们发生冲突的时候,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各自主要都说了些什么。原因是什么呢?我发现是大家在说完所想要说的话之后说的最后的那句话。没有这句话,大家其实都是在很友好地交流,而一旦加上了这句话,交谈就变成了吵嘴,并且会愈演愈烈,最终局面无法收拾。问题在于,这句话的内容往往和大家要说的事情毫不相干,所以,我把它称为“多余的最后一句话”。  

  举个例子吧。 
 
我那天坐公共汽车去办事,车上人不多,但也没有空位子,有几个人还站着,吊在拉手上晃来晃去。  

  一个年轻人,干干瘦瘦的,戴个眼镜,身旁有几个大包,一看就是刚从外地来的。他靠在售票员旁边,手里拿着一个地图在认真研究着,眼里不时露出迷茫的神情。估计是有点儿迷路了。  

  他犹豫了半天,很不好意思地问售票员:“去颐和园应该在哪儿下车啊?”售票员是个短头发的小姑娘,正剔着指甲缝呢。她抬头看了一眼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