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已经进入读秒时刻,此时回顾这一年显然太长,余下的时间又太少,只好记录下这最后一天的琐碎,作为最后的印刻。
因为感冒,昨天晚上临睡前喝水过多,今天所做的第一件事竟是起夜,具体时间不详,但肯定是12点过后。
不到6点便已醒来,再次光顾卫生间,点一支烟。
时辰还早,抽空开了电脑,在当当上定了本书,《南音》,80后作家谁的文笔最好,我告诉你是笛安。这是今年疯狂买书的一个缩影,好像是第六十几本,已经丧失理性。自己家,两边父母家,单位,堆得哪儿哪儿都是。今年订,明年收,既是收官,也是开山。
海鲜味的康师傅,没加鸡蛋火腿肠,只在发汗。
出门不算晚,20分钟没打到车,只好坐不直达的公汽,下了车马上拦个出租,8点准时到达单位,分秒不差。其实步行也迟到不了几分钟,但最后一天,善始善终。
办公室里依旧是乏味而疲倦的工作,这一个月几乎连轴转,总算忙完,代价是愈发根深蒂固的肩周炎和挥之不去的鼻塞。
11点半和宝贝相约包天下
几百天,没更新过,是最久的一次。
到了年底,工作令身体透支,感冒再次准时来袭。
为了不传染给怀孕的宝贝儿,只好一个人回到自己家,其实也是难得的独处。
好多的好事情在这几百天中发生,热恋,大婚,蜜月,和即将迎来的新生命,是有条不紊水到渠成的幸福。
这一切似乎无需用文字来表达或记录,美好的记忆随时可以在脑海中闪光。
想不到自己快当爸爸了,以前老想做个丁克,说为人父母如何不易,这念头曾一时根深蒂固。
但当你抚摸着妻子圆鼓鼓的肚皮,那小家伙从里面不经意踹了你一脚,那甜蜜可以让一切顾虑瞬间瓦解。
和你最爱的人没有一个共同的联结,是一种空白与缺憾。
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孩子延续了你的生命,这就值得你付出一切。
我会做一个好爸爸,用我最大的努力。
这一年,又要匆匆完结,不必总结,不用怀念,我用憧憬替代一切。
(2010-09-09 21:48)
我的博客今天4岁220天啦!
2006年02月02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6年02月05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昙花一梦》。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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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结束了,体内似乎还有残余的疲惫,一个轮回的结束,是下一个轮回的开始。
小白绝杀的一刻,我扬起了手臂,但并没有振臂高呼,暗自庆幸没有拖入点球大战。
那是最公平也最残忍的方式,四年前已经惊悚了一回,没有必要再考验全世界的心脏。
四个一比零,用最华丽的方式取得最实用的比分,西班牙人用自己的坚持守住了艺术足球最后的贞操。
上周日照了婚纱照,虽然最后脖子转的比木偶还要迟钝,但那种幸福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特别是她在换衣换妆时,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满眼的欢喜和惊讶,说自己是最美的新娘。
最美的一天,真的快来了。
第一次好几个月没更新,这里似乎变得一片荒芜,不是无聊的无话可说,亦非不快压抑了情绪,而是太多的幸福粘稠着,无暇再拎出几件描绘出来,人在幸福之时通常无话可说。就好比婚礼上的两个人,不是一遍遍的说我爱你,而是默默的注视彼此,甚至泪流满面。
而三个月之后的今天,这样的情形就会在自己身上上演,我会哭吗?差不多吧。
是的,一切都发展的很快,有些出乎意料,十个月,是不是有点仓促?也许,但我不想在结婚时已感觉不到激情和甜蜜。一个不曾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的我,一路小跑奔向婚姻殿堂,不知道自己真的准备好了没有,也许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会很久很久。
而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也在冥冥之中成为生命中的节点与坐标。
2002,也正是高三冲刺的时刻,逃不了课,晚自习便一个小组一个收音机听球,井然有序的愉悦,当然最关注的那个队最后只打了一脚门柱。然
终于有时间沉淀下心情,写点什么,只一点点。
人在幸福的时候,通常无话可说。
没有在辞旧迎新时说那些略带伤感的话,没什么沉重值得缅怀,只有愉悦的憧憬。
你的生日,平安夜,元旦,一百天,我的生日,春节,情人节。
一个个闪亮的日子,点缀在我们相识的每一天,串联起一条美好的回忆线。
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
转眼又是一年,这次终于有了值得纪念的东西。
是爱情,那种值得你用一生去珍惜的爱情。我甚至觉得我很幸运,也很幸福。
和她一起度过了2009年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哪怕她和朋友聚会回来已经将近10点,可我愿意一直就那么等着,等她回来。
和她一起度过了2010年第一天的第一个晚上,我甚至为此放弃了每年只此一次的维也纳新年音乐会,我说10年来,我是第一次为一个人放弃聆听,因为我觉得和你一起度过这个时刻,更重要。
她说这不是放弃,是牺牲。
回到前一年的最初,是个无比寒冷的冬,所有的等待与期待全部冻结--“好像已经感觉不出什么伤痛,因为所有的痛楚都被提前预支了”。
然后是那次无心插柳的歌唱比赛,那几乎是有生以来
很久,都未感受过维持这么久的幸福,就算它曾经中断,差点终结。
世间最大的幸福就是跟你爱也爱你的人在一起,就算我曾经不敢奢望这种美好的假设。
我们现在就在一起,没什么能再把我们分开。
我们一起吃早餐,一起发呆,一起看电影,一起压马路,一起逛超市,一起过圣诞,一起放烟火,一起想念彼此。
什么都在一起,什么都想要在一起。
所以,幸福。
2009-01-21--“来年,如果有人真的爱我,我会娶她”--我会的。
2009-01-26--“
去看了三枪的首映,电影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一起看,那个人心情又怎样。
片子很夹生,笑料也没什么高明的地方,甚至很廉价,可爆满的影院里到处充斥着笑声,甚至有点歇斯底里,这可能是互相传染的结果,这跟甲流在最容易人群中传播是一个道理。
重要的是,她也很高兴,乐的直锤我,想必这是种快乐的发泄。
我们又在一起了。
那天晚上看到是她来的短信,心里仿佛被一束光重新点亮。
这是次幸福的反悔,我甚至没期待过它会发生。
她问我们会不会觉得陌生?在分别了40天之后。
再见的方式很特别,早上7点在肯德基请我吃早餐,就算我很想在周末睡个懒觉,但我还对好了闹钟,但还是起的比闹钟还早。
有天那位的介绍人给妈来了电话,说了半个小时,进一步解释了事情的缘由。
听说她提到这件事时,眼泪止不住的流,所以我相信那天她说不敢接我电话,说一接就会哭,是真的。
结论是,她家里搅合的。理由是,身高。逻辑是,不想下一代受影响。
结果,分手,哪怕两情相悦。
某些天生的缺陷,在某种程度上,在某些事情上,是很致命的,我才发现。
又听说,为了这事竟然两天没去上课,感冒那么严重都没请假,可见什么心情。
或者说,她对我的喜欢更深,但骨子里没有那种坚定和偏执,无力抗拒家庭的威严。
事情还原过来是这样的,有天晚上约会回来,被她妈看见,然后便是一番可以想见的说教和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