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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统计局网站发布署名为国家统计局综合司郭同欣的文章《对当前几个宏观经济问题的初步分析》,称无论从GDP、工业生产增长情况,还是从钢材生产量、发电量等实物指标看,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见底,最困难时候已经过去,下阶段经济可望企稳向好。以下为全文内容:

  去年四季度以来,在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我国经济运行初步遏制了增速下滑的势头,呈现出企稳向好的积极变化,且积极因素在累积增加。但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经济进一步平稳上行还存在不少障碍。

  一、随着中央确定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政策的实施,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统计数据和有关行政记录显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经开始见底回升

  经济的周期波动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国际上通常用GDP(国内生产总值)和其他一些相关指标的波动判定经济运行所处的阶段,其中GDP是最综合最重要的判定依据。由于农业、服务业相对比较稳定,

 记者19日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获悉,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财政部和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中关于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社保基金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缺口的实际行动,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机构,奉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投资理念。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并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转持政策颁布前首次公开发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自从内地与香港上月签定CEPA补充协议六(CEPA7)明确提到,“积极研究在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被称为“港股半通车”的恒指ETF(交易所买卖基金)赴沪上市一事,即为市场带来无限猜想。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19日对此表示,随着跨境ETF合作推进深入,预计初期可能的形式,将是在QFII和QDII的框架下进行,并可能选择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来支撑。他还透露,初期规模不会超过30亿元(人民币,下同)。

  方星海19日在会见香港传媒高层访问团时,首次开腔分析了恒指ETF的可能形式,即由具备境内外双重交易资质的基金公司支撑。但他表示,恒指ETF何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

  方星海预计,恒指ETF推出初期,资金量应该不大;至于未来的规模,则可随市场表现而变化,呈现一个“动态”过程。法兴交易所买卖基金巿场推广主管董事总经理何文略则希望,假如日后内地投资者对港股ETF反应热烈,中央能够考虑放宽QDII限制,或批出更多额度。

今年以来,上证指数涨幅近60%。在度过了1至6月份限售股解禁平稳期后,即将迎来7月份解禁高峰,解禁数量高达1875亿股,而今年前6个月限售股解禁总量才约1173亿股。就在这一“非常时期”的前夜,本周有超过20家公司发布减持公告,让本来欣欣向荣的市场蒙上了一层“阴影”。


  市场现象

  解禁速度明显高于5月


  根据WIND统计,5月上市公司发布减持的公告中,股东共减持8.46亿股;而6月份截止到昨日,上市公司发布减持公告中的股东已减持了7.2亿股。从减持金额上来看,5月份减持金额为69亿元,而6月份到目前为止减持金额已达61亿元,很明显各大公司近期不断减持,而且速度明显高于5月份。

  从近期情况来看,数据显示,6月1日到5日,金风科技(002202,收盘价29.30元)七大核心高管合计卖出1813.91万股,一周套现6亿元,其中董事长武钢和总裁郭健分别套现约1.42亿元、1.05亿元,成为本月高管“套现之王”。从5月15日至今,福晶科技(002222,收盘价8.69元)公司董事长陈辉、董事兼总经
国家发改委6月11日提出了一份旨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20条意见,并在当天召开的全国发改委系统2009年投资工作研讨班上进行了分组讨论。

  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尽管目前四万亿中央政府投资已经初见成效,但是一些地方已经出现后续项目储备不足的情况。而一旦两年后中央新增投资计划用完,而民营投资还没有起色的话,留给中央继续实施宏观调控手段的余地就很小了。

  据悉,发改委提出的“20条意见”脱胎于4年前的国务院“非公36条”。

  上述官员称,“非公36条”出台已经4年,但对于民营企业的投资来说,相关政策仍然是“一块玻璃天花板”,20条意见将力求在一些具体的政策方面打开突破口。

  20条意见

  6月11日,2009年投资工作研讨班在安徽合肥召开,这是最近几年国家发改委第一次召开这样的会议。各省市发改委、经委的相关官员悉数出席。会议的主题是,研究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推动投资快速可持续发展。

  当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副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到14日,先后来到湖南省浏阳、株洲、湘潭、长沙等地,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人力资源市场、和高等院校,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温家宝强调,我们要坚定不移的全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贯彻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完善。

  录音特写:让总理记住的两个数字

  播音员:温家宝总理6月12日到14日在湖南省考察工作。在一家生产家纺的民营企业,温家宝表示,自主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的根本、最大的财富。请听录音特写:让总理记住的两个数字。

  记者口播:13日下午,在湖南的一家生产家纺的民营企业。温家宝总理询问起了公司专利方面的情况。企业负责人向总理汇报了这样两个数字。

  温家宝:我要问这个厂子专利有多少?

  企业负责人:总共174项。

  温家宝:174项专利。

主持人: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了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先生,来接受我们的访问。袁先生,您好。从我们刚才新闻中可以看出,进入5月份以来,一组经济数据可以看出前五月投资、消费、外贸这三驾马车是两增一降的形势,那么对于前五个月经济发展同比评价您怎么看?

  袁钢明:有升有降,而且升降非常剧烈,出乎意料之外的变化,它可能是拉锯上升,比如说投资的增长速度大幅度超出预想,原来上个月已经很高了,达到了30%以上,百分点三十点几,现在达到百分之三十二点几,很高,超出预想,而且还有一种新增投资达到百分之九十几,非常高,不仅资金到位,而且好像投资增长速度超出了一般高的程度,已经达到过热的程度,这是第一。另外反过来,进出口大幅度下降,进出口已经下降了-20%多,甚至下降到-26%。

    主持人:我们原来没有预计到这个数据?

  袁钢明:没有,绝对没有预计到,因此我们可以说升的也很高,降的也很厉害,升降剧烈,但是总的来说升降一抵还是上升的,
不久前,深圳市人大表决通过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这一决定被不少人解读成,深圳的小产权房终于能在国内率先拿到准生证。但就在6月9日,国土资源部专题听取深圳市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汇报后认为,深圳市人大的《决定》针对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并且再次强调坚决查处小产权房。那么,深圳到底存在多少小产权房?违法建筑现在又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呢?

  深圳到底存在多少小产权房?

  记者首先来到了深圳市沙井镇,在这个名叫禧缘的楼盘了解到,在沙井镇,目前在卖的合法商品房只有他们一个楼盘,价格在9000到10000元每平米,而镇上其它几十个楼盘都是统建房,价格只有2000到3000元一平米。

  禧园售楼人员:“你开着车兜一圈,你只要看到现在在建的,都是集资房。”

  记者:“都对外卖吗?”

  禧园售楼人员:“对外的,他不对外那么多房给谁住啊。”
到了5月份,随着价格的上涨,刚性、自住性需求的数量已经开始下滑,但投资性需求的数量却大幅增加。 

  就在房地产市场一片“回暖”声中,万科董事长王石再次抛出“拐点论”,向有些“过热”的地产市场泼了盆冷水。王石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这个房价是维持不住的。 

  投资需求入场 

  今年一季度成交量的大幅增长确实为市场带来一阵暖意,但若要延续当前的回暖态势和实现市场全面复苏,新增需求的注入必不可少。 

  记者在采访后发现,虽然总体看,5月份的成交量创下新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场的供、需双方已经悄悄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刚性需求的数量在减少,投资性需求的数量在逐渐增加。 

  “从2月到5月,需求的结构在不断变化。可以断定,现在投资性需求已经入市。”杨红旭告诉记者,2-3月份,刚性需求为绝对性市场主力,3至4月份改善性需求在刚性需求的带动下被激发出来。而到了5月份,随着价格的上涨,刚性、自住性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代办系统')报价转让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代理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以下简称'报价转让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参与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非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者等应当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本办法及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证券公司从事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业务,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督促挂牌公司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