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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偶句(摘)(2009-11-11 18:08)

 

原平杜拉斯

在秋天,有一种冲动——找一百个男人

爱上他们。与他们生下一百个孩子

给他们起上一百个可爱的名字

有的叫春天,有的叫冬天

我说蝴蝶。春天就跑过来

我说雪花。冬天就跑过来

我要选一个男孩,把他叫作上帝

我要选一个女孩,把她叫作女娲

让外国的根爱上中国的土

在秋天,人民又一次看见人民币

铺满田野。驴子累了。镰刀薄了。土地虚了

一年的劳作很快就与它们无关了

退回到三分小院里,男欢女爱

五子登科。这种时光是苍白的时光

要苍白就像我一样,再苍白也是红颜

不舍昼夜做一个红颜祸水

黄河一样。长江一样。刚果河一样

浩浩荡荡的流水学着我的样

主啊,是时候了。夏天盛极一时。
把你的阴影置于日晷上,
让风吹过牧场。

让枝头最后的果实饱满吧;
再给两天南方的好天气,
把果实催熟,把
最后的甘甜榨进浓酒。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在林荫道上不停地
徘徊,直到落叶纷飞。

 

1.

在《李彩霞》尚未冒头前,“李彩霞”几乎就是一个零。说“几乎”,是因为她只是一个影子。最初的影子就是那幅相片。相片的主人姓甚名谁,我一概不知。原先不知,现在依然不知。但是相片真实存在。它确实曾经摆放在我家桌子一角;它的色彩与形象,确如《李彩霞》中所描述;它对我的影响,正如同它对《李彩霞》中那个“我”的影响。尽管在现实生活中,我仅仅知道相片的主人是某位老师的女儿,她的母亲与我的母亲同校执教,而这个母亲同事的女儿,我则压根儿没有见过,更别说熟识了。同事女儿的相片何以会出现在我家桌上?这个问题已无从解答。因为母亲已经完全不记得这回事了——就在着手写《李彩霞》的当儿,我借回村的机会问过母亲,她面对我的问题,一脸茫然。

于是,《李彩霞》中的“李彩霞”实则就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如果你对此持有异议,我也没有办法。事实确实如此。

我想起了《黄金叶》。《黄金叶》也是由一幅发黄发旧的相片触发而偶成片断,逐渐成篇。就是说,《李彩霞》同样是源自一幅相片。两年前的某一天,这幅相片忽然就跑到

李彩霞(2009-10-17 10:46)

1.

关于李彩霞,我本来不想说什么。前不久的一个凌晨,迷迷糊糊中,我是坐在写字台前。就像平日里我常做的那样,我托腮沉思。然后站起来。我用两手撑着写字台边沿,目光散淡地在写字台上逡巡,于是就看见写字台上有一张白纸,白纸上有字迹。我俯身去看,纸上清清楚楚三个字:李彩霞。我一下子就醒来。

望着虚空,我有好一会儿凝思不动。

 

“李彩霞”这个名字,我喜欢念。从我12岁那年开始,就喜欢念。从心里念,不出声。在念着的时候,我觉得很舒服。李——彩——霞——,“李”和“霞”念二声,“彩”念三声,这样念出来的效果,我喜欢。若换成“刘彩霞”或者“张彩霞”,效果就不同,就一般,生硬,干巴,没意思,就失去了那种感觉。

 

2.

忽然想起一个下午,我把自己放在屋里。还有她。她明亮的额头。她在笑。当然,她只是在一幅相片里对人笑。她肯定不是对我笑。这一点我能肯定。但是她的额头多么明亮。照耀得我心里亮亮堂堂。

我期待那个时刻。那些时候我总期待那个时刻。我能够看到自己眼睛霍霍闪光。没有人与我同享。但是,我清楚地看到另外的一个个自己。是一个个。不是一个。意识到这一

没事的时候,喜欢在大街上走走。实在抽不开身,也喜欢扒在窗口张望,楼下近处,街上远方,一览无遗。
  在街上走得多了,常遇到一些人和事情,给自己种种意外之喜。你从你这个角度去看、去感觉,那些各色人等就具有了某种别样的趣味。嘈杂也好,平淡也好,一成不变也好,总能让你有所收获。我倒不是刻意去感觉什么,去发现什么。你不好走在街上了,向自己吩咐说:哦,今天我要观察了,今天我要收获些什么了。不能这样的。你就纯粹是闲溜达,一点不分心的闲溜达。在这样的状况下,那些宝贝自然而然就会出现,根本不用你着意去注意。你其实也是在事件和人出现之后,经过了时间的过滤或者与某些东西不经意的碰撞之后,才能感知那是宝贝。才后知后觉地欣喜。你肯定不能边走边捡。那容易形成机械劳累的惯性,而这是与收获的喜悦相左的。对了,就是讲究那份自然天成。
  某一天,当我走在我所务工的这所城市大街上的时候,面对无数次看见过的那些人——那个倚着铁篱笆坐着的男人,那一对只坐着不说话的男女,那两个经常和我碰面的显得可怜巴巴的女孩,以及那个冲着越驰越远的运钞车发愣的男孩,等等,忽然意识到,就是这些人,挺有

格调是什么?横向理解,全篇是一种纯正自然的质地,纵向说,就是气——它贯穿文章,游走文章。格调不是刻意为之的产物。作者动笔时,根本顾不上想它。一切在自然流泻中产生。就像画家、书法家、雕刻家创作一样,只顺着思路往下走即可。不能停顿。一停就断。在一种恍惚迷离里,任意挥洒。那些字句就像行云流水。待完成后一看,哦,一气贯通,没有阻隔,风格清纯。这样,作品的格调就产生了。它不同于我们常说“格调不高”等等的时候那样的“格调”。那样的界定与我们这里谈的“格调”无关。这是作品内在的气质。从作品的语言文字到段落安排到整体完成,都是一体的、融合的、相契的。而且,与具体某个作者没有关系。同一个作者,可能写出不同格调的作品来。那种各各存在于文章里的气,是不同的。
  这里,我愿意用自己的几篇文字来说明。
  譬如《梅子》。它的诞生实在离奇。就是在我起身时无意中碰了一下椅子,椅子摇摇欲倒。很奇怪,我没有像平时那样去扶,而是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不是我想撞你,是你自己不小心;你一定要倒,我也没办法。”然后,越想越觉得这句话有意思,随手记在一块纸片上。后来便抽时间接着往下写。觉

有很多事情,往往只凭一点点东西,就会给你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你一次又一次想起来的(包括有意无意),或者一次又一次闪回你脑海里的(仅仅属于无意),就是这一点点东西。并不是事件整体全部被想起,或进入脑海,只有这一点点,固执地袭来,影像镜头般,让你一次又一次身临其境。十几年前的那个瞬间,就是如此。那件事在我始料不及的时候发生,这纯粹就是个巧合。按说我可以不予注意,就是注意,也完全可以随着时间推移,将其淡忘。但是事实说明,不是这样。我发现,这件事的这个瞬间越是频繁地出现,我就越是难以忘怀。记忆的重叠强化了事件本身。它由一个小小的黑点,滚雪球一样,逐渐增大,大到触目惊心的地步。有一段时间,这个事件比较搅扰我。他们——包括现场所有的人——与我无缘无故,没有丁点关系,但是他们却一直搅扰得我不得安生。这其中究竟有些什么呢?藏着什么?恰巧就让我碰到了。巧合的事情,生活里不少。但是我还是被这个巧合迷惑了。尤其是刚刚过了春节。究竟,这件事,昭示了什么?

于是,这个瞬间常常让我神思恍惚,又常常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来鼓捣。我想,他们“飞起来”之前,之后,我

总想让文字有点意思。不定什么时候,意识深层就会有一星半点的天马行空,鲜活淋漓,乍隐乍现,让我惊喜的同时,获取些许自得。像《水开了》和《一只脚,或者一只鸟》,就是在这样的状况下跑出来的。在它们出来之前,我压根儿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先看《水开了》的开头:

水开了。它们愤怒地跳起来老高。它们有理由愤怒。它们的愤怒正合乎我的想像。我看着这些跳起来老高的水们,笑了。

“水开了。它们愤怒地跳起来老高。”这个开头值得注意。它预示了某种意味。单看“水开了”三个字,平淡无奇,不会引起人特别注意,但是紧跟着的一句“它们愤怒地跳起来老高。”,就不同,一下子扭转了四平八稳的文势,实现了一个逆转。它让文字里头那根弦一下子绷紧了,于是,也就让读者心头那根弦绷紧了。关键是“愤怒”二字,其次是那个“跳”字。水因何愤怒?水的愤怒,隐含了什么?而这个“跳”,又如何与“愤怒”二字相得益彰,共同构成那种文字里头的意思?你可以因此联想到种种。当然,这个联想因人而异。你或许会一脚跌入意识深层,跟着作者天马行

——关于客观叙事风格在小说中的运用之探讨

 

前面说过,作者主观不介入,是指在作品中,通过冷色平静从容写法,凸显画面感抑或镜头感,基本保持一种客观叙事风格,而作者情感、情绪等等,则一概隐去。

从很早开始,可以追溯到上小学时候,老师就教我们在造句写话时候,多用形容词,多用成语,还让我们大量阅读背诵优美词句,尽量在自己的习作练习里加以运用。并且,努力围绕自己真情实感来写,通过那些比喻、拟人、夸张等等修辞手法,把文章写得活生生的,感染力越强越好。

不可否认,这些作为初期的写作训练,对我们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而且,在我们孩提时代初学写作阶段,这样的练习还是很必要的。

但是,事实上,是不是这么写就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老实说,很长时间以来,我正是这样认为并践行的。不仅自己这么写,而且还教跟自己学写作的孩子们这么写,自以为很不错。直到前年开始接触图森、格里耶的作品,我才发现,那种不动声色、冷峻处理调动情节的写作

——关于客观叙事风格在小说中的运用之探讨

 

 

先给大家看一篇文字:

 

吃面

 

 

走进饭店时,里面人不多。只有两张桌上有人。老板娘和一个女人说话。准备点汤面,正好厨房端出一碗炒面来,就改主意要了炒面。
  一伙人在那张大桌上喝酒。一个人在一张小桌上吃面。就坐在这张小桌的另一端。自己倒一杯白开水。
  老板娘一直在跟那个女人说话。
  电视里重播文化界春节联欢晚会。对面男人吃完面,结了账,离开了。
  看着电视画面,慢慢喝水。
  浓烈的烟味。桌上有一只烟灰缸,里面不少烟蒂。
  炒面端上来。开始吃。
  那个女人告辞了。老板娘送出去。
  老板娘返回来,开始收拾面前的碗盏。一只碗,两大一小三只碟盘,一只口杯,她跑了三趟。第四趟,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