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行动:巴南法院深入看守所帮教失足青少年
“我想家了,我想出去上学”,“我会认真写悔过书,出去后我再也不会犯错了”.......,十六岁的未成年嫌疑犯小张腼腆地低着头,稚嫩的脸上流下了悔恨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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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五四”行动:巴南法院深入看守所帮教失足青少年
“我想家了,我想出去上学”,“我会认真写悔过书,出去后我再也不会犯错了”.......,十六岁的未成年嫌疑犯小张腼腆地低着头,稚嫩的脸上流下了悔恨的泪
4月23日,永川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下简称永川法院未审庭)宣判一青少年强奸(未遂)案件,判处先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霍某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决定立即逮捕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案情回放:冲动是魔鬼
2011年11月2日晚,重庆市永川区某职校15周岁学生霍某及其同校同学王某等人各自在校外玩耍,后因时间太晚均不能回校就寝,遂先后租住在永川城区某同一旅馆内,又因其彼此认识,便在一起玩耍。次日凌晨2时许,霍某乘一起玩耍的其他同学均到另一房间休息时,临时起意采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停留在屋的王某发生性关系,结果遭到王某的严正拒绝与强烈反抗。此间其同学甘某两次到房间门口警告霍某“不要闹出事来”,但霍某对此充耳不闻,仍执意对王某施暴。所幸王某急中生智,乘假上厕所之机及时呼救旅馆老板方得以制止霍某并报警。强奸未遂的霍某在当日离开旅馆的过程中被民警抓获,后被诉至永川法院。
庭审焦点:轻判抑或严惩?
庭审中,被告人霍某对公诉机关

2011年至2012年,笔者在经过全国选拔后,参加了中法政府组织的“百名司法官”项目,在此期间,系统学习了法国法律,还在马赛大审法院进行了实习。学习之余,对中法司法制度中的一些异同进行了比较和思考,希望通过“第五少年法庭”这个平台,将这些点滴收获
圆桌审理
——永川法院未审庭庭审第一案
巴南区法院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2011年7
少年连续七日作案 黑手伸向小商店
作者:叶露 毛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