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账还没有写完,我想,算了吧,我有点累。
这段时间是我一生里最精彩最精彩的时光,陌上相逢的每一个,都足够铭记一生一世。可是,我居然不知道,有没有一个,可以等繁花落尽后,温暖同行。
清华,椴有些发福,不再是印象里清瘦如许的男子,他穿了一身黑衣,神情宁静,而声音温和。我千辛万苦挤到他面前,急不可待的告诉他“我是淇水。”我忘记了他是先看了我一眼而后惊异,还是先露出惊异之色才抬起头看我。那个过程,好像我在等了很多年之后、终于有机会来证明什么——证明什么呢?证明那些没有机会说出口的崇慕?证明那几年孩子气的等待和坚持?还是只是为了证明我和我所爱的一切其实都存在过?我不知道。总之不管是什么,都已经得到证明了……群发短信,得到很多HAPPY的回复。我的朋友们一定都以为我高兴死了,其实那时候……我有一点儿想哭。
太阳雨果然是如我想象那般清新温柔的大男生。他的声音比广播剧里更加低沉,但是一样的悦耳。微笑起来有一点腼腆,走在他身边的时候,握住他的手的时候,甚至拥抱的时候,感觉我自己好像童话里误闯进了仙境的兔子,又是兴奋又有一点惊慌。麦当劳里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低头在纸上画画,太阳、菊花
这是一篇不折不扣的流水帐,所以请不要在文笔情节人物塑造中心思想表达精神上要求我什么。
5月27日 夜
这个晚上是以一个无比白痴的错误开始的。从家里去人大跟琐寒会合,我居然坐错了公车。
于是出门前一刻涮得干干净净的我在3个小时的公共汽车颠簸下再一次变得狼狈不堪,到达人大门口的时候,简直有再世为人之感.相比较之下的琐寒同学婉约而优雅——不过此人一向都是优雅的,以至于我每次看看她再看看自己,都会怀疑我到底是不是女人。
继续坐地铁,期间路过八宝山,很有去看看的意向。
419的地点选在麦当劳。灯光昏黄,虽然气氛不够古典,但是也很适合轻分罗带暗解香囊。饿了整整九个小时的我已经没有吃相可言,琐寒同学却安坐桌边,用古书里淑女涂胭脂的手法慢慢
我觉得,我的爱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别人会满怀宠溺的等待自己所爱的人长大和成熟,而我,我一直在等自己长大,等着有一天自己可以绝对独立和坚强的面对一切。
有时候,我会编一些童话来逗自己开心。嗯,就像肩胛会对他自己说,我是一个英雄……一个英雄,多么让人快乐的事!倦极无聊的时候,我会给自己讲:嗯,我是一只狐狸,但是我是一只幸运的狐狸。我看过很多很多美丽的风景,不仅仅是麦田,也不仅仅是森林。我还遇到过一个王子,一株美丽的玫瑰花……你说,遇到过这么多迷人的东西,我是不是很幸运?
可是,有时候人是不能太过幸运的。比如说,我的小王子永远都不会老,所以国王说,我一点也不着急把他嫁给你,于是我只好继续等待下去,等到我从小狐狸长成大狐狸,等到麦子都枯萎了再也看不见金发的颜色,等到极东的大海变成桑田而极北的沙漠开满了鲜花,多少人瞬息出生又瞬息白头,而王子永远都是二十一岁,我可能已经等待的很累很累了,被他
从不问,变化中,谁人懂你初衷,皆轻叹,叹你轻许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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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感觉很忙,但又很闲。
1、抱着P4狂看电子书。
2、坚持学英语,好吧其实不算坚持,但比起以前来说刻苦了很多。不管什么神,保佑我的四级过了吧……
3、我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河图出了新歌,很高兴。
5、听琐寒说阿长看了我的太阳雨剧评去听剧,写评的我被吓抽。(早知道应该写的更用心的)
6、下周开始抄写《道德经》,老师很BT。
7、亲爱的小LL过生日,我要送她两份礼物,第一份,在亮亮课上好好讲幻灯片;第二份,送本书……
8、五一要写文,要写文!!决定写肩胛或者罗卷(于是说我大叔控了么)
9、加了大风刮过的博客链接,我最爱的耽美作者之一啊啊啊~~~~
最近看了《喷火龙的汉化过程》,很好玩的玄幻作品。美丽强大腹黑的敖小三同学让我把对符卿书的满腔热情稍稍转移了一下,很好……
在墨村论坛看到某个人的签名:“那些孤单的海岸线辗转千年变成了你的侧脸。我多么希望经过沧海桑田也一样在你身边。”就这么想起了很多我心许的词,比如天荒地老,比如海枯石烂,比如从前从前、永远永远……真的觉得,一场永世纠缠是很美好很美好的,虽然我此
我本来以为,除了很久以前读过的椴的那首诗之外,我再也不会遇到这样的精灵了。
在那首现代诗里,有一个少年,我们不知道他长的是否美丽,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经历过什么,至少,我只记得那一句:“他用水在时光的上面作画,那样的画原来砭骨透心。”
那会是什么样的画呢?每一笔都是清澈透明的水色,上边浮动着时光的光彩,能在你不及防备的那一瞬间从眼睛一路浸透到骨髓和心灵。我曾经为这篇文字寻找过很多意象,阳光,彩虹,小雨点,天使,……甚至几分钟以前,我还觉得
冷月
铁骑
王子解衣
旌麾蔽日
红衣
苍白
是谁指尖
千军万马 为你
当第一支羽箭折断朔风冷冽
当第一场战火燃遍平野八荒
当第一场邂逅扰乱万世轮回
为何我叛天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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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一下博客链接,去掉了几个很久没有去过的。
昨天被很萌很萌的CV的粉丝群T了,因为不怎么说话,之前还被别的群T过,我突然发现,原来我已经变得这么沉默了,博客里不爱说什么,QQ群里也是。
想起高中的时候写过的诗句“自负才高堪傲世,岂知剑锐未逢时”,那时的我年少轻狂,如果说文字代表了一个人心底最深最深的渴望的话,我写出的传奇主角有着一切匪夷所思的奇幻特征,骑最快的马,佩最利的剑,有着最理想的家世和最坚强的个性。一切都骄傲而完美。
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孤独。
《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女孩曾经问过男主角:“是人的一生都这么苦,还是只有童年如此?”对于我来说,不知道是身边的忧伤难过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还是一直都那么多、只是随着年龄增长而对此感知越发敏锐。也许我更倾向于相信是后者。年幼的时候我快意恩仇,别人的反感能够感受到却从来不曾放在心上过;可是现在,我悲哀的发现,我越来越注重别人对我的看法,这样的话,我还怎么可能活得潇洒恣肆?
不久前跟人一起吃饭,谈起身边人眼里我的样子,被告知
第三章
今天,胡姬很晚才开了酒肆的大门。
奇怪的是,日已近午,来的酒客却并不多。李生从后堂出来,宽袍博带,飘飘大袖里兜着猫儿般大小的白狐狸,一进店堂就打了个喷嚏,嘴里自言自语:“夏天还没过去,怎么就冷起来了?”
淡金色
第二章
胡姬的闺房布置得极为简单,除了卧床和一桌一椅,几乎别无他物。桌上梳妆的镜子是精致的波斯水银镜,茶杯确实很普通的瓷杯。镜前的发簪由上等的蓝田玉琢成,耳坠上嵌着产自大秦国的价值千金的夜明珠。李生一边东张西望,一边赞叹不绝:“这些饰物虽然昂贵,过于华丽则失之俗艳,唯有胡姬美人的容貌映衬,才会令俗气尽去……”随即看到胡姬伸手把这些连城中贵族人家的女眷见到都会心生艳羡的东西不在意的推到一边,让他把醉得不省人事的狐狸放在桌子上,不由张开嘴,露出惊愕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