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不算世界难题,也是中国难题吧。可江苏泰州靠了一根绳子,就把这顽疾攻克了!
就是这根绳子,红灯亮时一拉,行人和非机动车只好停下了;绿灯时一放,你就可以通行了。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好——谁还敢闯红灯呀,前面有根“绊马索”等着呢。
这法子我看值得推广,用在行人、非机动车上,大材小用了。机动车不也有违章的吗?也可以拦根绳子呀。斑马线前更值得拉一根,这样行人过马路就不用提心吊胆了。当然拿普通的绳子估计绊不住飞奔的铁马,那就用钢索代替行不行?
照这个思路下去,交通整治可方便了。单、双黄线上,砌堵墙,谁还能压线;不是还有种叫“倒鱼鳞”的装置吗?安上后只能单方向才能通行。单行线上用效果肯定好,双行道上其实也能用。一装上,保管没人敢开到对面车道。
以后交警可省力了,只要蹲在红绿灯前拉拉绳子;以后开车可省事了,只要跟着前面的车开就行了。
想起一个故事:一家跨国公司引进一条生产线,使用后常有包装内漏装产品的事,于是又是成立攻关小组,又是投入巨资,最后用了先
继4年前韩国“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后,中国已启动“端午节”申报世界非遗程序。26日,记者从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悉:该项目已由湖北省代表中国向联合国递交申报表。目前“端午申遗”已进入初评阶段。
对于“中国端午节”申遗,我是非常支持的,而且调查显示,有百分之九十几的参与调查者支持申遗。确实,我们没有不支持申遗的理由,因为端午节是中国的节日,韩国4年前就申报了“江陵端午祭”,我们的端午节怎么能还徘徊在世遗之外呢?
端午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但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载体。然而,我们对待端午节更多的是她的文化符号,其精神内涵并没有引起重视。我们过端午节本是为了缅怀屈原,可我们不得不说在端午节中真正缅怀屈原的没有多少人,在很多人心目中端午节只是一个国民休闲的节日罢了,端午节放假一天只是给商家增加一天赚钱的机会而已。长此以往,端午节就会失去精神内涵,即使不被遗忘,也仅剩下拔艾、吃粽子和赛龙舟。真如此的话,端午节申遗与不申遗都没有本质的区别。
众所周知,在中国端午节的闻名是因为屈原而闻名的,因此在端午节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杭州文二西路发生飙车撞人致死的案件。这原本是一起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交通肇事案:一辆疾驶而过的三菱跑车,撞飞了一名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年轻人。但由于网络上迅速曝出肇事者的富家子身份、豪华且经过改装的、多次有过违章记录却没被处理的跑车等诸多“因素”,以及其肇事后“蛮不在乎、想花钱摆平”的态度,无疑放大了这起交通肇事案的含义,聚合起了网民的情绪,让这起肇事案变成了全国关注的焦点。
笔者注意到:近一阶段,各大网站都以显要位置追踪报道此事件。在“百度”输入“谭卓、飙车”,相关网页达27700多个。有的网友还将肇事者同伴的回帖一一截图,并发帖进行抨击。可以说,网民的议论走向基本上呈现着一边倒的趋势:不满肇事者,不满公权部门,不满“富豪子弟”驾豪华车撞人的野蛮现象……对这起飙车肇事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识视角和看法,这无可厚非。
试想,一个年轻的富有才华的鲜活生命惨遭横祸,死于非命,让有血有肉的网民怎能不义愤填膺,网民强烈谴责“狂热的飙车者”,强烈要求“严惩凶手”的心情是完全能够理解的,笔者的心情又何偿不是如此。但是,细细想来,我认为,对待这起飙车肇事案,还是
网友曝光一份耒阳副市长在计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稿件中提到计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甚至花钱买“三陪”小姐冒名顶替做引流产手术,以完成任务。耒阳计生局局长称这种现象不单在耒阳存在,但应该只是个别现象,他认为发帖人别有用心,已配合公安积极寻找。(5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动用公安部门寻找网友目的何在?网友发到网上的可是讲话原文,没有一点添油加醋——“相当一部分基层领导和计生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现象严重。有的对计生工作没有真正落实,上报时常常以虚假数据应付,‘三查四术’的进度是假的,‘七项清理’的数据是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是假的,甚至连在市计生服务站做的引流产手术,也有相当部分是假的,是守在医院门口花钱买那些‘三陪’小姐来冒名顶替做引流产手术的。”相比于某些套话空话连篇的官员讲话稿,耒阳副市长的这段怒斥之语很实在,很到位,很精彩,难怪被细心的网友盯上了,发到网上供网友们“奇文共欣赏”。
可以这么说,发帖的网友肯定是“别有用心”,不过,这个“别有用心”不一定有恶意,有可能是善意的,就像起草讲稿者的初衷一样,之所以选择在大会上公布这一现象,是希望能引起相关计生干部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划分标准,该案已有1000多人中毒,属于特别重大环境事件。这样的事件,本应由政府职能部门率先发现、果断处理并及时通报,但当地主管部门却未见动静。其实,媒体的报道也已经远远不是“第一时间”:据吉林市化纤医院的医生介绍,从4月20日开始,就有吉林市化纤职工因为气体中毒到医院接受治疗,之后发病的人数越来越多。4月20日至今已有20多天。
1000多人是20多天来陆续中毒,可见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已经错过了控制污染的最佳时机,使事态恶化,更多人受害。吉林省正在开展“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而按照行动方案,5月到10月,正是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在这样的特殊时刻,面对如此重大的问题,有关部门竟能熟视无睹、不闻不问、集体失语,那还“集中检查和整治”什么?环保部门在重大环境事件中的缺位,是渎职行为,应严查严办,给公众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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