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博文
个人资料
启雯
启雯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255
  • 博客访问:8,068
  • 关注人气:1
S

sa
   
同学的精彩

小宝

非韦小宝的小宝哟

瑶瑶

美丽的瑶瑶哟

冰冰

可爱的冰冰

逗逗

确实很逗哟

露露璐璐

老婆

老婆的日记,时时偷看

阳宝

高中同学

评论
加载中…
留言
加载中…
访客
加载中…
音乐播放器
好友
加载中…
博文
(2009-11-12 11:48)
标签:

杂谈

或许很多时候,自己都不晓得自己

不晓得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

不晓得自己心里怎么想

胡思乱想

 

但是坚持

坚持吧

就这样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21 14:16)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果

上市公司概述



一、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与原来规定的五千万元比,中小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的门槛大幅降低。原来的“千人千股”要求也已删除。现阶段,它更有利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做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会议纪要》中“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建立支持中关村企业的‘绿色通道’”的要求。当然,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20 21:38)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果

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

一、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的特点是:

第一,产生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行为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构成犯罪,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与作为刑事责任前提的行为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
第三,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罪刑法定。
第四,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因而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
第五,刑事责任基本上是一种个人责任。同时,刑事责任也包括集体责任,比如“单位犯罪”。
二、民事责任

(一)  民事责任的功能与特点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特点是:
第一,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当然也具有惩罚的内容。
第二,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也包括其他责任方式。
第三,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果

新公司法解读之股东篇

一、公司及股东对外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及股东对外承担责任的形式的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立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也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公司可以独立地享有财产权及其他权利,独立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其他经济实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要求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法人地位决定了公司必须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包括物权、知识产权、债权和对外投资的股权等。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客体由物、智力成果、行为、股份和一些法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16 21:34)
标签:

杂谈

分类: 生活记录

就这样

下去

 

魔兽:

法师又已经升到47级了

牛战士36

小猎人23

圣骑士67

其他都不怎么玩了

 

 

lg总结了,我就适合直接上去A怪的

玩不惯小贼的萎缩

扯不动猎人的风筝

其实圣骑士就最好

至少还能加个血

 

 

在里面,通过l以前的朋友我们认识了一对和我们一样每天刷副本的魔兽夫妻

他们两小号,我们级别差不多,经常一起做任务

不过我们升得更快

最近拍卖奇异之尘很顺利了,卖了不少g

准备一边裁缝做了一边拆、

然后去卖

嘿嘿嘿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16 21:15)
标签:

杂谈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16 21:11)
标签:

时尚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15 13:55)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果

民事诉讼程序解读

 

第一节 序言

诉讼在现代意义上就是俗语中的打官司,是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由国家有权机关中立审判的过程,是一套法定的程序,即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一套程序。

诉讼法就是专门规定这一些程序的法律,我国有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简单的说,民事诉讼是民告民,刑事诉讼是官告民,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在我们周围,比较多见的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像我们公司这样的就属于法人,最近所遇见的版权纠纷就是典型的法人起诉法人的著作权民事诉讼。

第二节 诉讼程序

现在就详细解读这一起诉过程:

著作权是根据著作权法赋予作者的一项民事权利,在权利人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人侵犯时,就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一个民事诉讼有一个完整过程:

一、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14 19:53)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果

                      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几大热点问题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2009-10-14 19:50)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果

从最新劳动合同法关注企业人性管理方向

 

   企业的核心一般都包括两方面,其一是人,法律术语上称为企业员工,涉及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其二是企业本身,涉及到公司法的相关问题。首先,我们需要研究关于企业员工的把握,企业管理最重要的一方面也是在于对人的管理。

   2007年人大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企业最应该关注的最新立法,虽然在主要思想上是体现对员工的保护,但是对于法律的公平性质上,企业也能找到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手段,这就需要详细解读该法。

   这里,从几个方面开始。

第一、   劳动关系的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是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根据本法的规定,本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

阅读  ┆ 评论  ┆ 转载 ┆ 收藏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不良信息反馈 电话:4006900000 提示音后按1键(按当地市话标准计费)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