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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2005年我国出生性别比为118.88,与正常值104—107有严重的偏离。江西、广东、海南、安徽、河南五省的出生性别比甚至超过130。“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已经刻不容缓!”7月5日在京举行的“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与制度创新研讨会”上,与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发出呼吁。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08.5,1987年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为110.9,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111.3,1995年百分之一抽样调查为115.6,到了2000年变为116.9。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到2000年11月1日,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出生性别比,除西藏和新疆等个别自治区外,都高出正常范围。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
针对目前群众生育意愿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之间仍然存在距离,低生育水平依然面临反弹势态的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纳入一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立法项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在20日召开的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透露了上述情况。
汪永清介绍,为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的问题,国务院2007年立法计划已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作为需要抓紧研究、待时机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这个规定拟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他说,考虑到现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确立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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