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不是文学小青年。(2009-03-13 10:55)
我觉得我不是文学小青年。
我不爱早起。
我不爱高风亮节。
我不爱卓尔不群。
我爱默默无言。
我爱打打小算盘。
我爱偷懒。
我爱一个人看一部电影。
从头至尾不说一句话。
我爱鄙俗的生活。
越来越爱。
我的日记本打今年就没碰过。
没有什么好写的吧。
夏?冬?来?去?(2007-07-12 13:58)

脖颈弯曲时,那个锐角里没有风吹过。
炎热的夏天用水红色的蜡光纸包起整个世界。
教学楼的楼道里充斥着闷朽的气味,回荡着嘈杂的人声,所谓的“琅琅书声”。我立起政治课本,捂起耳朵,唱《Where
is my love》。音符随着嘴巴里呼出的二氧化碳轻柔的抚过书页。有些落寞的坠入桌下逼仄的空间。
眼睛也出了些汗。
阳光、短裙、白衬衫、细带凉鞋、汗水……夏天的标志在一夜之间闪烁着陆离的光芒。水蒸气升到空中形成的云彩也遮不住太阳灼热的目光。所以冰激凌才被感动的哭了吧?她的眼泪那么甜美。
没有谁可以窥视谁的内心,我突然这样想。
时间总是在我走路时前后甩动的手臂间流走,所以幅度有时代表着匆忙的成长或者迅速的衰老。内心也一样,包括其中有关于秘密与隐私的闸门。心脏的跳跃让那扇门越闭越紧,甚至陷入门框。
阴霾。风声打在栏杆上有清脆的回响。从指缝间看到有飞过的小鸟,一闪而过,一闪而过。树叶的绿把整个世界衬托得黯淡而单调。寝室里的别人都安静的一动不动,有喘息声轻柔的浸泡耳膜。有湿润的气流在鼻腔漾开。各怀心事的压抑。
牛奶和方便面在胃里消化出倦意,渐渐通过神经布满眼皮,再渐渐的合拢,进入另一个世界。生与死混杂在一起的世界,一切的不可能有可能发生的世界,睁开眼睛所有的痛苦都烟消云散的世界。阳光和云朵遮起现实的雨,给梦里的土地留下干燥的地面。血肉模糊的心脏粘着尘土滚落
写字的时候虎口有厚硬的茧子。写字时不正确的握笔姿势,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形成,再也改不掉的。只是在数学老师讲习题时摸出指甲刀把它剪下来。然后,再长起来,再剪掉。
拧开杯子喝水只喝四口或者十一口,否则会感觉水没有被咽下去而是进了脑子里面,一整天都萎靡不振。相比平时更加多的那种。
吃饭从来没有去过食堂对于食堂里蔬菜的酸腐的味道我表示讨厌,而对于那油辘辘的粘鞋底的地板我很恶心,并且害怕。最主要的是,为什么在课间操时运来的那些鲜嫩的蔬菜都在食堂的窗口里呈现酱色?
雨前必然的潮湿。风穿过空气中密布的水分子,黏稠的不适将我的皮肤紧紧包裹。花坛里有一棵松树,它的针叶刺破了这些潮湿的空气。讨厌阴沉的天气,心里会滋长许多不满的情绪。没有理由的不满。
没有阳光涌动的天空太苍白,让我不敢直视的那种毫无血色的苍白,似乎还伴随着剧烈的喘息声,只是仔细听听时又觉得那是种嘶哑的风声。皮肤自顾自的变了颜色,还有淡红的血管的脉络浮现。不该降温的,我没有温暖的权利。没有谁该为我做出改变,包括这该死的天气。
沉默把笔记本撕开了一个口子,2B铅笔走在上面发出细小的声响。我看不明白那些歪七扭八的函数图像。扭头看看房顶上吱呀的吊扇,奋笔疾书的那些人,感觉很悲伤。不是为了那些完全搞不懂的数学题,而是为了这些完全不理解的人,我们互不理解。一个和一群的荒诞的执着。
怎么突然又到了一个夏天?坐在热热的风中,把思绪吹到两年前的夏天,初中的夏天。初中的夏天,似乎一点也不热呢。
想到了涮洗拖把的水槽,被水打湿的校服裤腿;烟尘弥漫的操场;初三教学楼明亮的灯光在晨光中黯淡下去……好像很累又很愉快,眼眶周围一直是青黑的,下课时头一点一点的打瞌睡,上课时拧拧胳膊。数学课上大约是要拧断了。不过,又想到那个遥远而令我难以置信的数学第一。觉得自己伟大。
也常笑的。和喜欢的男生一起
回忆起从前的所有,感到很欢喜,浓浓的怀恋。回忆里总是省略了那些令我难过的事情,美好的温暖的细节变成了回忆中的重点。穿过时间的隧洞,看见了许多清澈的微笑,而忽视了那些湛蓝的眼泪折射出明晃晃的日光。也许是因为我太不想面对现实,所以便不自觉的美化那些在尘土飞扬时模糊的过去。似乎只有不成熟的人才会这样做吧,还有绝望的念旧者。我介于这两种人之间。
早晨的阳光从教室边大大的窗口射入。黑板上沾着的白色粉末在缓慢的对流中僵硬的舞动着,被镀上了亮晶晶的颜色。笔在纸上却没有移动过,心里的情绪太多全都拥堵在笔端。什么也想不起,大脑一片空白,也许还有空白的回忆吧。太无力,光是美好又有什么用呢?把我现在的处境衬托得更加艰难吗?但,还是回忆。不停的在翻开本子写字时回忆起那些让我神经兮兮的事情。因此吧,我的所有的字都在描述那种落后的时代发生的泛黄的故事以及由它们产生的开始很疼痛的感觉。
冬天迈着冰冷的脚步悄然走近,转眼间一年又匆匆忙忙的走了,只在我们的生命的记事本上又乱乱的写了一页涂改过的记录。一页简白的纸张上满满的覆盖着各种各样的字迹。而这些文字里又浸满了泪水,欢笑,痛苦与幸福。这一切构成的只是一份张扬着青春无畏的试卷,回答十六岁的困惑。
我总是不满的,总是心怀怨恨的。我讨厌陌生的城,陌生的学校,这个不包容我也不被我接受的地方。我倔强而且从不道歉,我认为我只是一个匆匆过客,于是便没有向任何一个人道歉的理由。我习惯于冷眼看待周围的一切,带着讥讽的微笑,我蔑视这悲伤的现实。我只是一直一直的在心里偷偷哭泣。我不希望任何人发现这一点,所幸的是任何人都没有发现。
自始至终,我是喜欢一个人的,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自由自在,与许多相同年纪的女生不同,我讨厌被团团包围,叽叽喳喳的讨论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这反而引来了许多同情的目光:“瞧!她没有朋友。”朋友?什么才是朋友
一个女人傻笑的原因有二:一是这个女人是个傻子,二是这个女人恋爱了.(2007/04/02)
我很可耻,不能坚持,也不会坚强.(2007/04/04)
脚小又有什么好的?买不到鞋子.连王子亲手给穿上的水晶鞋也会掉下来摔坏.可是我的脚是34码的,实在太小,怎么有可能穿上水晶鞋?赤脚吧.(2007/04/05)
虽然心都碎了,但是每一片碎片上都铭刻着你的名字和我的盛情.(2007/04/07)
我才发现当我想唱歌的时候什么也写不出来.(2007/04/09)
钞票是我唯一不讨厌的肮脏的东西.只是不讨厌,谈不上喜欢.(2007/04/10)
可悲的是,不是我无力改变什么,而是我已经无心再去改变.(2007/04/10)
没有人陪伴
要握住影子的手
没有人祝福要忍住眼中的泪滴
即使一个人
也曾拥有过去美丽的心情
当我即将掉泪
撕下天空中的一片云彩
让它藏起我的悲伤
我再不要别人看到我的脆弱